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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关于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及开展“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30    点击量: 793

各有关会员单位: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重要防线,是守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重要保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市监质监〔2019〕3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进入企业,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与健康。

为了发挥标准在劳动防护用品经营管理中的引领作用,帮助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建立经营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与能力,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配备、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服务,协会牵头组织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于2020年9月30日发布,202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销售经营企业中加强行业自律,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颁发证书,有助于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监管,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放心配备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降低劳动防护风险提供服务。

“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放心购买、安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便利,成为用人单位采购、招标购买劳动防护用品时的重要参考,具有较高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为我省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颁发的2019~2020年度“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协会将继续做好年检换证服务工作。本次换证工作将以贯彻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为核心,以参观《2020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展览会》作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学习提高的载体,注重服务能力的提升,使会员单位在行业中发挥积极带动作用。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申报(2020101日~1031日)

本次年检换证工作,考虑到近两年来会员单位经营情况变化,原申报备案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单元品种也有较多变动,为加强对会员单位经营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货源头了解和掌握,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浙江市场,今年年检换证工作将要求每家会员单位:

1、填报《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申请表(2021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经营产品汇总目录》和《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评定指标(试行)(2021版)》等资料;需要申请的会员单位,《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申请表(2021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经营产品汇总目录》和《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评定指标(2021版)》等资料可发邮件(1055370631@qq.com)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2、参加协会组织的劳动防护用品相关知识的培训。

所有材料应按照《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申请表(2021版)》的要求装订成册。上述材料请于20201031日前以快递寄送协会秘书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大学路28-1,电话:0571-56787128,邮编:310009)。

二、审核补充材料(2020111日~1215日)

协会秘书处在收到会员单位申报资料后进行备案审核,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员单位进行通知补报。

三、检查评核(20201116日~1215日)

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基本条件的会员单位提交协会理事会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名单,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同时对不需要进行检查的会员单位做发证准备。

会员单位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不一致的、经营场地发生迁址等变化的以及新申请单位,需要对其经营场地进行检查;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品种有较大变化的,需要实地检查;主要检查会员单位考核指标自评结果与实际是否相符。

四、年检发证(20201216日起)

对符合“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基本条件的会员单位,协会将统一换发“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等(有效期: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本次换发证采用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年检换证工作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如还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请同时交纳,可电汇至协会(单位名称: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城站支行,帐号:1202027609900045156),谢谢支持!

各相关会员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材料,并以快递寄送协会秘书处,以便尽早完成换证。逾期将影响年检工作

协会将按照国家质量工作的要求,严格把握“浙江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证书发证条件,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坚决不予批准。在发证的同时,协会也将抓好获证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经营中存在问题的获证单位会采取警告、责令整改、收回证书及公告铜牌、证书和专用章作废等措施,使行业自律工作在会员单位中得到落实。

特此通知。




浙江省安全健康防护用品行业协会

2020年9月30日